离婚了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及离婚办理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离婚了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离婚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具体的流程有:
1.,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三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八百五十四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办理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办理房屋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
三、离婚房产过户去哪里办?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去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米律提醒您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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