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的认定是什么
一、重婚的认定是什么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重婚现象存在之后,婚姻关系的受害一方,可以选择与对方结束婚姻关系。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了共同财产,那么在关系结束之前,也需要协商处理好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二、重婚者能否主动提起离婚诉讼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如果对方掌握了重婚的证据,可能对重婚者不利,判离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财产,对方还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重婚情节的人也可以主动提出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以自己有重婚情节为由要求离婚的,法院将先审理案件,离婚案件将会中止审理,等到刑事案件结案之后重新开庭审理。
三、重婚,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离婚诉求吗
对方重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
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米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重婚的认定是什么的相关知识, 综上,有婚姻关系的人再跟另一个人易夫妻关系同居也是触犯了重婚罪的。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米律平台的专业律师,米律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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