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一、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一)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二)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三)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四)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五)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六)左右邻居的证词。
(七)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八)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二、民法典中离婚需要对方赔偿有什么条件吗
夫妻离婚需要对方赔偿的,请求赔偿的条件是对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
《》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之一,进而导致双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就损害行为,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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