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效力
一、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效力
夫妻离婚财产协议效力是有效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协议有效。
二、夫妻离婚财产权被侵犯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财产权被侵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行为都已经侵犯了共同财产。
(二)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一方却是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实际分割财产的时候,对隐瞒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里要注意,隐瞒财产的一方肯定不会自己说有这样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另一方收集到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不能证明对方确实隐瞒了共同财产,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对方,就是没有依据的,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若在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另一方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之前对有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此时,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求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离婚要分哪些财产
(一)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米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在夫妻财产关系上的效力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只要离婚协议是夫妻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是有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米律,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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