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金参考的因素
一、离婚补偿金参考的因素
(一)出现过错的一方的过错的程度大小,其中就包括了造成过错的动机,情节,和对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结合医院鉴定的结果。如果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比较小的,受害人是可接受的,那么赔偿金会相对降低,如果非常严重的,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巨人伤害的,那么就会确定到一个比较高的金额。
(二).出现过错的具体侵权情节。法院会结合过错方的侵权时使用的方式,场合的具体情节,来判断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程度,侵权的方式越残忍的,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会判决赔偿受害人应该有的赔偿金之外,还会考虑进行刑事处罚来安抚受害人。
(三)如果赔偿方没有经济负担能力,没有任何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就算法院判决需要赔偿的,他也没有办法为受害人提出赔偿,法院会考虑其他方面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安抚。
夫妻的双方也可以使用物质资源来代替赔偿金经进行赔偿,一切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功的,交由法院决定。
二、离婚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一)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修下,以一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为前提,付出义务的多少自然是确定补偿数额的主要因素。这种根据付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有形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二)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显性的、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隐性的、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三)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
三、离婚起诉状经济补偿金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经济补偿金的内容书需要包含:文头;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诉讼请求,也就是对于经济赔偿的要求是什么;陈述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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