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的效力
一、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的效力
分割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
二、离婚前财产分割用公证吗
离婚前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
《》(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八百六十五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八百六十六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八百六十七条 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八百六十八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前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分割协议书:双方身份信息、共同财产约定、财产分割约定、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上约定均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签字。
以上就是米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离婚前财产分割的效力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使夫妻两人不离婚,但想要分割财产的,只需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就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米律,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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