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能分到什么财产
一、夫妻离婚能分到什么财产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怎么争夺店铺经营权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经营店铺,在无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均要求继续经营的:
(一)如属于技术型经营,应优先考虑由有技术的一方经营管理,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时如无技术一方处于弱势应在补偿金额上予以适当提高;
(二)如明显困难一方,如带小孩一方、无过错一方要求经营管理的,根据《民法典》的无过错原则、照顾子女权益原则、困难帮助原则,原则上由该方进行经营管理,给予另一方一定补偿;
(三)如双方经营条件相当的,采取竞价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经营管理,并按竞价给予另一方应得份额的补偿;竞价不成的,进行评估,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管理者,并以评估价格为依据进行补偿。
三、夫妻离婚后债务还需要承担吗
夫妻离婚后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还需要承担。夫妻离婚需要承担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各方的债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由一方个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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