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用什么手续?
一、离婚后抚养费用什么手续?
双方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法院是
(一)被告住所地法院,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二)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公民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的适用优先于住所地,即当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证据的话,协议书、小孩出生证明、你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离婚证、如果要不按照500一月的标准,那还要提供他的工资收入证明。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的3大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三)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四)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五)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抚养费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以下。若没有固定工资的,抚养费为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以上就是米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抚养费用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离婚的,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向法院请求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米律,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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