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小孩一方是否可多分财产
一、离婚有小孩一方是否可多分财产
离婚有小孩的一方,根据司法实践是可以要求无抚养权的一方给予一定的抚养费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还能探望孩子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夫妻间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有小孩的一方,可以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予抚养费,但财产是由双方协商而定的。以上便是米律编辑为您带来关于离婚有小孩一方是否可多分财产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米律的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