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签字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一个人签字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二、离婚财产中的股权问题
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可笔者同样注意到在现行的公司法律中,股东配偶的选择加入权一样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如果不允许判令身为股东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价款确系保护了股东配偶的权利,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认可仍是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导致股权无法取得,只不过变相从其他股东那里取得补偿,从某种程度上更没有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组成稳定。这就是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注定对于婚姻案件中非股东一方共有权保护不足。
三、财产分割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七)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八)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九)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十)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十一)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十二)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一个人签字离婚财产怎么分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夫妻双方在签字离婚程序过程的时候,是需要遵循一些相关原则进行相关处理,并且不能由一方进行决定,要确定分割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米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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