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子女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
一、起诉孩子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
如果你想就小孩的抚养费起诉对付,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写一份诉讼状,你可以做为监护人,然后将诉讼状送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即可。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付不执行,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按月、季、年支付;
3、诉讼费可以请求由被告承担;100-300之间。
4、按对方的月收入的20—30%确定抚养费数额。没有固定工作的,按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那也就提供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如无户口簿也可)、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证明适宜抚养子女的证据材料,有对方具有支付抚养费能力的证据最好,以及起诉书。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交给法院立案庭即可。
通过以上的内容,相信大家对于起诉抚养费多久立案相关问题有一个清晰的理解。起诉抚养费的案件一般都是当场立案,因为这类案件的案情比较清晰,不需要复杂的侦查活动和证据收集,只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协调好夫妻双方的意见,就可以做到案件的处理。并且这类案件也是和青少年的利益相关,当场立案尽快解决,可以保证青少年有一个稳定正常的发展环境。不仅如此,这样做还可以节约法律资源。
二、起诉孩子抚养费的范文是怎样的
起诉孩子抚养费的起诉状的书写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子女抚养费诉讼主体是谁
在处理费案件过程中,我们一定要谨慎地选择适格的民事诉讼主体,否则立案庭可能会不予立案,那么,子女抚养费案的诉讼主体是谁呢?
在抚养费案件中,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对方抚育费给付不足时,只能以子女名义起诉对方要求增加,自身却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将抚育费纠纷的诉讼主体规定为子女,是否具有合理性?
法律为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而赋予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权利,这种做法固有其合理性,但尚不够完善。
权利人只有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才享有诉权,而原离婚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不足支付时,应由义务方对义务的承担进行重新约定,而作为权利人的子女,其抚养费只要有一方在支付,其权利就未实际受到侵害。
进一步说,只要抚养子女一方仍在履行抚养义务,当原定抚养费不足支付时,应赋予原抚养子女的一方以诉权,因为新情况的出现是要求变更抚养费,这种变更属于对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条款的变更。
其次,当一方不履行子女抚养费之给付义务时,申请执行的主体为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而非子女。可见,诉讼主体和申请执行的主体前后并不一致。
最后,若所有增加抚养费案件均要求子女另行起诉,也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甚至耽误其正常的学业或生活,且当子女作为诉讼主体时,往往引起子女与被起诉方的敌对关系,破环原本和谐的亲情关系。这一立法设计不利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保护。
综上,只有当父母双方均不履行抚养义务时,让子女作为原告,起诉要求父母双方或任何一方支付抚养费,才是最为理想的做法,而且也符合权利救济的法理。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起诉子女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的全部内容。当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还是需要根据原告以及被告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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