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分
在婚前开的公司,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男女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股东,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配。但对公司股权本身,不会被分掉。
就什么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的问题,在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例如广东高院认为仅限于已经实际分配的分红,上海高院认为还应包括未分配的经营利润,但联盟名师陈凯认为,应当不仅限于公司已经实际分配给股东的分红,还应包括未分配给股东的可分配利润,不仅包括经营利润,还应包括营业务收入形成的利润、资本公积金增加所形成的净资产增加额。
二、不予受理申请的情形
但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一)一方当事人请求登记离婚的;
(二)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四)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的。
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二)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三)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五)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开设的公司,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来自于该公司的分红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配,公司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分配。以上便是米律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婚前公司离婚怎么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抑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米律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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