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不成怎么办
一、离婚经济补偿协议不成怎么办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同时,在分割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在婚姻续存期间对财产做过怎样的约定,在离婚后,若一方承担了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照顾家庭的大部分义务时,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若双方对补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协议不成怎么办及相关问题的解答,若您想要了解更多法律方面的知识,建议您来米律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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