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费没给,等十八以后还能要吗
一、孩子的没给,等十八以后还能要吗
通常情况下,年满18周岁的子女将不再享有向父母主张18岁之后所需的费用的权利,然而在此之前所应得的抚养费用却仍可依法主张。
当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时,以下几种情形依然可能赋予他们对成年后抚养费用的追索权:首先是在具有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因其个人收入无法足以维持日常生活的情况下;其次是正处于接受高中以及以下阶段教育的时期中;最后是因为确实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与必要条件的限制等因素。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的权利。
二、18岁后能要回以前的抚养费吗
遗憾地告诉您,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未成年人只能在未满法定成年年龄之前才能利用法律手段向赋予养育之责的父母追索抚养费用,而一旦年满十八周岁便意味着丧失了此类权利,也就错过了等待抚养费补偿的诉讼时效。
根据相关的规定,我国公民享受的抚养费给付期限通常截至子女达到十八周岁为止。
如果子女在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满十八周岁时,其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足够维持基本生活来源的报酬或财产,并且这个收入已经足以让他们过上与一般社会经济背景相符合的生活,那么其父母便无需继续为其提供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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