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离婚来分拆迁款怎么办
女儿离婚来分拆迁款怎么办
女儿离婚来分拆迁款,涉及到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和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处理该问题时,需要考虑以下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
二、拆迁补偿款的性质
拆迁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拆迁补偿款包括房屋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等。
三、分割拆迁补偿款的处理原则
在女儿离婚的情况下,分割拆迁补偿款时,需要考虑以下原则:
1. 析出个人财产:如果拆迁补偿款中包含有女儿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或婚后继承所得财产,则应予以析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拆迁补偿款,双方应平均分割。如果女儿对拆迁补偿款有特殊贡献的,可以适当多分。
3. 考虑离婚后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分割拆迁补偿款时,会考虑离婚后双方的经济状况、住房需求等实际情况,酌情对补偿款的分割比例进行调整。
四、女儿离婚后分拆迁款的诉讼时效
如果女儿在离婚后对拆迁补偿款分割问题有异议,需要在离婚后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在分拆迁款时,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房屋权属证明:离婚前,女儿应确保拥有涉案房屋的权属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
2. 拆迁协议书:如果拆迁补偿款已经通过拆迁协议书约定分配,女儿应及时了解并维护自己的权利。
3. 专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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