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离婚一年公积金不能用怎么办

离婚一年公积金不能用怎么办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离婚后公积金的使用情况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共同还款期未满

若离婚后共同还款期未满,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仍可继续用于共同还贷,但双方需协商确定由谁继续使用公积金。

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继续使用公积金还贷,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账户变更手续,将另一方的公积金账户注销即可。

共同还款期已满

若离婚后共同还款期已满,双方已无共同还款义务,此时公积金按照以下规则使用:

1. 以购置产权房屋为目标

如有一方离婚后未再婚并继续使用公积金,另一方不得再使用公积金;

如双方均再婚,均可使用公积金,但应分别根据各自的住房贷款情况使用。

2. 以租房为目标

双方均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但提取额度受到限制,以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3. 以其他用途为目标

双方均可提取公积金用于其他用途,如偿还个人贷款、教育子女、医疗等,但应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例外情况

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公积金归属的,按协议约定执行。

一方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婚前已购过房,且产权归属离婚前已明确,离婚后另一方不得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使用需符合相关规定,切不可违规使用,否则可能面临处罚。

建议

离婚后涉及公积金使用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咨询专业律师,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出合理合法的处理。

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519639.html

离婚一年公积金不能用怎么办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