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妻子和丈夫离婚怎么办
婚姻是人生大事,离婚也非儿戏。在北京,妻子和丈夫离婚时需要了解和遵循以下程序:
一、北京妻子和丈夫离婚怎么办
1.协商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解或判决。
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债务共同偿还。
子女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根据子女意愿、父母条件等因素判决。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二、北京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1.协商抚养:双方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
2.诉讼判决: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36条规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判决:
子女年龄、健康状况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
子女的意愿
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情况
三、北京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1.协商分割:双方自愿协商分割财产。
2.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至1090条规定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夫妻一方对家庭财产有较大贡献的,可适当多分。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尽较多义务的,可适当多分。
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应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
离婚后,双方应妥善处理亲属关系和共同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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