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哪年开始的
一、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哪年开始的
在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自离婚判决生效或者双方就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协议生效)时开始支付。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确定一方需支付,那么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支付费的义务就开始了。一般来说,判决书会明确写明生效时间,通常是送达后经过一定的上诉期(如果双方均未上诉)就生效。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中约定了抚养费相关事宜,那么在协议生效时就开始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协议生效一般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开始。
二、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什么时候到账
在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到账时间通常取决于离婚时双方的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时间。比如,可以约定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常见的有每月1日或者15日等固定日期支付当月抚养费;也可以约定按季度或者年度支付。
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会明确抚养费的支付周期和时间。一般来说,按月支付的情况较多,支付方应在每个月规定的时间内将抚养费支付给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支付方逾期未支付,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要求其支付,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
三、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什么时候发放
在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发放时间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 若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确定的时间发放。比如双方约定每月10号前支付当月抚养费,那么就应按此约定执行。
-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一般判决会明确支付的周期。常见的是按月支付,通常在每月固定日期前支付;也有按季度或者按年支付的情况。
- 从子女权益角度出发,抚养费应按时、足额发放,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等需求。若支付方不按时发放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催促,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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