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孩子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对孩子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中关于孩子抚养费有如下规定:
(一)抚养费的负担主体。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抚养费的确定因素。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抚养费的变更。若出现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子女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二、没有收入是不是就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没有收入并不意味着就不用支付抚养费。具体分析如下:
(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基于亲子关系产生,不会因暂时没有收入而免除。从法律层面看,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是父母的责任。
(二)即使没有固定收入,也应尽力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若确实没有收入,法院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另一方的经济状况等,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三)若一方暂时没有收入但有劳动能力,仍应积极寻找工作、增加收入,以便更好地履行抚养义务。同时,若之后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有能力支付更多抚养费时,另一方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数额。总之,不能以没有收入为由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三、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拒付抚养费吗
对方不让探视孩子,不可以拒付抚养费。具体分析如下:
与抚养费支付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相互混淆和抵消。
一方面,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对方无故阻止探视,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判决,强制对方配合探视。
另一方面,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抚养费是为了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与探视权的行使与否并无直接关联。即使对方不让探视孩子,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理由。若拒绝支付,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要求支付方履行支付义务。
以上是关于民法典对孩子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