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要抚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一、未婚生育要抚养费起诉书怎么写
撰写未婚生育索要抚养费的起诉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首部**:写明标题“民事起诉状”。原告需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同样需写明上述基本信息,若信息不全,尽量提供已知信息。
**正文**:
1. **诉讼请求**:明确要求被告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写明每月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按年支付等)及支付期限(如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等)。
2. **事实与理由**:阐述双方非婚生育的事实,包括孩子的出生时间等。说明作为抚养孩子一方,在经济和精力上的付出,以及被告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但却未履行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尾部**:写明起诉状递交的法院名称,原告需签名并注明起诉日期。同时,附上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双方身份信息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需注意,起诉书内容应客观真实、条理清晰、逻辑严谨。
二、后怎么要求减少抚养费
若协议离婚后想要求减少抚养费,可参考以下做法:
(一)出现法定情形。比如支付抚养费一方确实因失业、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收入大幅减少,难以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或者子女实际生活需要减少,例如子女已成年但仍在接受,其自身有了一定收入来源等。
(二)与对方协商。主动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沟通,诚恳说明自身经济状况的变化及减少抚养费的合理理由,争取对方理解并达成新的抚养费支付协议。协商过程中,最好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变更后的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好相关证据,如收入减少的证明(失业证明、医疗诊断书、收入流水等)、子女实际生活需要变化的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子女实际需求等因素,依法判决是否减少抚养费。
三、未成年子女后抚养费怎么算
未成年子女离婚后抚养费的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一)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各项合理开支。例如孩子患有特殊疾病,需要长期治疗,那么相应的医疗费用就应纳入抚养费考虑范畴。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差异较大,经济发达地区的抚养费标准相对较高。
此外,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一般以月、季或年为单位;一次性给付则适用于一方经济条件允许等特殊情况。同时,若子女的实际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如升学、重大疾病等,抚养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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