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
一、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两者间最显著的差异即在于是否已着手展开犯罪行为。
其中,犯罪预备系指在实施犯罪之前,进行犯罪所需工具的制备以及创设必要的犯罪条件,然而尚未着手执行具体的犯罪活动的阶段。
若因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最终不能够继续执行原定的犯罪计划,则构成犯罪预备。
相较之下,犯罪未遂则是指行动人原本已着手执行犯罪行为,然而却因为同样是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无法完成整个犯罪过程。
简单来讲,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尚未正式启动犯罪行为的预备阶段;而犯罪未遂是从犯罪活动的启动到未能完成整体过程的状态。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如果是自认为犯罪已经不能继续而停止犯罪是未遂,如果自认为犯罪还能继续但主动停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手段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是中止。
二、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相区别的标准
1.时间地点不同:犯罪未遂指开始行动后因外部因素未能成功;犯罪预备期无未遂;犯罪中止需主动停止行动或有效防止结果出现。
2.目的不同:犯罪未遂因外力未成;犯罪中止指自己放弃犯罪或阻止结果发生。
3.行为结果:犯罪未遂无成果,但可能有其他伤害;犯罪中止必须完全停止,且有效预防已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
4.刑事责任:中国刑法对未遂和中止有不同处理方式,未遂可,中止无害者免罚,有害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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