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主张赔偿过期吗
工伤事故发生后,伤者需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情程度和赔偿标准。那么,工伤鉴定后主张赔偿是否会有时效限制呢?
一、工伤鉴定后主张赔偿过期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后,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诊断后一年内,职工必须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超过一年,视为放弃工伤认定的权利,将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申请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的,职工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后主张赔偿期限
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诊断后,职工应当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工伤认定后主张赔偿的期限又是多久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应当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待遇申请。
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出后一个月内,职工必须提出工伤待遇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工伤待遇的权利。
三、工伤鉴定后赔偿金发放期限
在职工提出工伤待遇申请后,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工伤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工伤待遇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
工伤待遇决定后,应当及时支付工伤赔偿金。具体发放期限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自工伤待遇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从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确定的伤残起始之日起支付。
伤残等级复查期间的补助金:自复查申请之日起支付,至复查结论做出之日为止。
工伤鉴定后主张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职工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工伤待遇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视为放弃工伤认定或工伤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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