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期间职工走了有赔偿吗
一、工伤鉴定期间职工走了有赔偿吗?
答:有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伤鉴定期间,如果因伤情恶化或死亡,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赔偿范围包括:
工伤医疗费
工伤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工伤鉴定期间职工走了,家属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1. 职工因工伤去世,其家属应在30日内向用人单位或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 用人单位或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对工伤认定作出决定。
3.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复议。
三、工伤鉴定期间职工走了,家属可以获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答:家属可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 丧葬补助金:相当于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个月。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工资和供养亲属人数确定。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相当于上一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4. 其他应享工伤保险待遇:例如工伤医疗费、工伤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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