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没有证据怎么办
一、强奸未遂没有证据怎么办
在找不到确凿证据证明存在强奸未遂行为时,往往只能选择存疑不起诉。
对于任何刑事案件来说,证据充足性是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
若经过补充侦查后仍无法证明证据充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依据我国相关,律对所有案件的判决都必须重视证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可过分依赖于口供。
仅凭被告人口述而无其他有力证据支持的情况下,难以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并给予相应刑罚;若缺乏被告人口述但证据确凿充分,同样可据此来认定被告人为罪犯并加以惩处。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未成年少女怎么办
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且该当事人主动投案承认罪责的案件中,依据我国现行《刑法》之规定,需要顾及多方面的影响因子来进行量刑裁定,这其中包括具体犯罪情节的严重性,涉及未成年人的年龄状况及其在犯罪过程中所扮演角色之程度,以及最终对受害者所造成的伤害程度等等。
具体而言,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年满十六周岁者即为刑法制裁责任人;另对于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犯,其行为亦应受到相应刑事制裁,然而鉴于他们人身心发展尚不成熟的特点,在量刑上可以适当从宽处理。
同时,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者在法律意义上享有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权利。
即便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仍具有主动交代其他罪行以取得自我救赎机会的和被告人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同样可以视作自动自首的行为。
综上,对于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后能够主动投案承认罪责的情况来说,无疑将为量刑环节的倾斜带来诸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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