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致被害人自杀未遂如何判
一、强奸致被害人自杀未遂如何判
对于强奸行为导致受害者自杀未遂的情况,可参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量刑标准,强奸罪的法定刑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若在作案中出现情节恶劣如多次强奸妇女、幼女,或致被害人身受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致人死亡怎么判
关于"强奸致人重伤,致人死亡"这一情形,含义为:因为实施了强奸行为,导致受害者性器官遭受严重损害,或者引发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导致受害者当场死亡或者经过治疗仍无法恢复生命体征,从而宣告死亡。
若行为人为达到杀人目的,先使用暴力手段将受害者残忍杀害,然后再对尸体进行奸淫的,这种恶劣行为应该按照的法律规定来判刑;而奸尸的行为可以作为一项极端恶劣的情节,予以充分考虑。
另一方面,倘若行为人在实施完强奸女性的罪行之后,为了报复女方、掩盖自己的罪行、或者为了逃脱惩罚,进而再次将该名女子杀害或者对其实施伤害的,那么他就必须承担的刑事责任。
所谓的"其他严重后果",主要包括由于强奸行为直接导致受害者精神失常、选择自杀,或者使受害者的家庭关系破裂等各种情况。
对于强奸行为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案件,我们仍然要认定其构成强奸罪,因为受害者的死亡仅仅是一种加重的结果,它只会加重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但并不改变犯罪的性质。
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完强奸行为之后,又故意将受害者杀害,那么他就必须同时承担强奸罪和杀人罪的双重刑事责任,也就是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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