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赔偿是一裁终局吗
工伤赔偿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工人在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待遇。其中,十级工伤赔偿程度较为严重,可能会给伤者及其家庭带来重大的经济和生活负担。那么,十级工伤赔偿是否是一裁终局,是否还有救济途径呢?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十级工伤赔偿是一裁终局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和赔偿都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和赔偿决定,一般情况下对工伤职工具有约束力。如果工伤职工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级工伤赔偿并不一定是一裁终局。如果工伤职工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赔偿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二、十级工伤赔偿后还能再申请增加赔偿吗
在实践中,工伤职工在获得十级工伤赔偿后,病情可能发生变化,导致劳动能力下降。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再次申请增加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的伤情在原认定等级基础上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评定伤残等级。重新评定伤残等级后,如果伤残等级提高,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增加赔偿。
三、十级工伤赔偿后还能申请鉴定吗
工伤的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根据伤者的情况,对其伤残程度进行评定。
如果工伤职工对原鉴定结果有异议,认为自己的伤残程度被低估了,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后,如果鉴定结果发生变化,工伤职工可以根据新的鉴定结果申请增加赔偿。
十级工伤赔偿并不是一裁终局。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赔偿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工伤职工在获得十级工伤赔偿后,如果病情变化或对鉴定结果有异议,也可以申请增加赔偿或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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