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1、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的承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概念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客观行为内容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捏造,是指虚构、编造不符合真相或并不存在的事实;捏造并不限于全部虚构与编造,换言之,通过对真实视频、影像等进行剪裁、添加等方式,改变真实视频、影像的内容的,也属于捏造。例如,将30分钟的完整视频剪裁成3分钟的视频,使后者与前者表述的意思丧失同一性时,就属于捏造。
3、再如,在真实视频上添加虚假说明的,也属于捏造。散布,是指使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知悉或可能知悉行为人所捏造的虚伪事实。他人,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人;不仅包括竞争对手,也包括其他生产者与经营者;不仅包括个人,而且包括单位。商业信誉,包括商业信用与商业名誉。商业信用,是指商业行为与经济能力在经济活动中所受到的信赖;商业名誉,是指社会对他人在商业活动中的价值和地位的客观评价。商品声誉,是指社会对商品的良好称誉。
4、单纯从字面含义来看,本罪的实行行为是复数行为:捏造虚伪事实与散布虚伪事实;似乎单纯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但我们认为,捏造不是本罪的实行行
为,散布才是本罪的实行行为。换言之,本罪的实行行为是散布捏造的事实。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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