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了现在反悔可以吗?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指公民在继承开始前,依照法律的规定或遗嘱的指定,具备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在放弃继承权后,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反悔。因为此时遗产还未分割,还不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如果各继承人同意反悔,应允许其反悔。但如果遗产已经处理完毕,继承人反悔的,法院将不予承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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