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不履行该如何处理
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对方未能履行协议内容,当事人都有权利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调解协议未得到履行,具体情况可参考如下:
1、如果调解协议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的,并且对方未能如期履行,该协议将受到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按照协议内容对对方进行强制执行。
2、如果调解协议是在相应的行政部门或执法部门组织下达成,对方事后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未能如期履行,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通常会维持该协议的效力。
3、如果调解协议是双方自行达成的,且对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未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与该事项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以最初的协议为准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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