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第三方造成的工伤应怎样赔付
劳动者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工伤,既可以选择向第三人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同时也有权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若伤害因第三方原因而导致,并满足工伤认定标准,受伤员工可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获得工伤认定书,除医药费外,员工将有权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
2、当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赔偿请求时,无需出示关于人身损害的法律文书。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体系,彼此无直接关联。如用人单位故意设置障碍,受伤员工有权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3、对于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工伤情况,若第三方未能支付工伤赔偿费用或无法确定具体第三方责任人时,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承担支付责任。随后,工伤保险基金将进行追偿程序,以追回相应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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