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
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受让人申请抵销:
(1)债务人的债权在转让债权之前到期或同时到期;
(2)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
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1. 债权必须有效存在,债权转让不能改变债权的内容。
2. 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3.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4.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