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起诉财产保全
离婚时,为了防止一方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具体步骤如下:
一、离婚怎么起诉财产保全
1. 准备材料:《起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证据材料。
2. 向法院提起诉讼:将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3. 法院审查: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会裁定准予财产保全。
4. 送达裁定书:法院将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
5. 执行保全:法院将保全裁定送交执行部门,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等。
二、离婚中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申请的财产保全。其条件更加严格,需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一方连续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对方无法取得自己的财产份额;
一方准备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且有证据证明;
一方隐藏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对方无法了解其财产状况。
三、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保全财产原因:具体描述对方转移、变卖、毁损或隐藏财产的情况。
保全财产清单:详细列明需要保全的财产,包括数量、价值、所在地等。
证据材料:提供证明对方转移、变卖、毁损或隐藏财产的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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