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管辖范围吗
劳动仲裁是指用于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非诉讼方式。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有明确的管辖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有管辖权;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在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争议的,可以依法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下列劳动争议案件有管辖权:
1.劳动合同纠纷;
2.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经济性争议;
3.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人事争议;
4.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争议;
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争议;
6.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此外,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下列劳动争议案件无管辖权:
1.与劳动合同无关的争议;
2.用人单位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之间的劳动争议;
3.职工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之间的劳动争议;
4.职工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
5.其他无法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因此,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有明确的管辖范围。如果劳动争议案件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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