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用工需要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办理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无论是新建立的劳动关系还是已存在的劳动关系,都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得到明确和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办用工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办用工需要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合同时遵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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