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告人XXX的辩护律师,我代表被告人提出刑事申诉。
首先,原判认定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判认定被告人在某日某地盗窃他人财物,但是在庭审中,控方并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盗窃行为,而且被告人也没有认罪。因此,原判认定被告人有罪是不符合事实的。
其次,原判的量刑过重。原判认定被告人犯罪后,对被告人判处了过重的刑罚,这不仅不符合被告人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人是初犯,且在案发后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应该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我代表被告人提出刑事申诉,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并作出新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对犯罪行为人实行惩罚,应当坚持罪刑相适应、罪刑相当的原则。”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