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管辖地的约定,民法典对借款合同诉讼的管辖规定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借款合同能否约定管辖地,借贷纠纷民事诉讼程序的问题带来帮助。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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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借款合同能否约定管辖地
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管辖地,出现借款纠纷时,向约定地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欠条上签字的都具有连带责任吗
欠条上签字的并不是都具有连带责任。借款人有责任,见证人只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确实存在,不需要其承担连带责任,而担保人或者保证人则需要承担完全连带责任或者不完全连带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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