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一、现行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现行刑法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1、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达到什么标准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才能立案
达到下列标准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才能立案:
1、如果行为人对涉及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财务会计报告予以隐匿的,应予立案;
2、隐匿了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应予立案;
3、具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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