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一、新刑法对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1、新刑法对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
(1)行为人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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