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欠的债还要一起还吗?夫妻共同债务究竟如何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离婚后谁来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共债共签"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这意味着,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债,但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如房贷、子女教育等),则属于共同债务;反之,若借款用于赌博、个人挥霍等,则属于个人债务。
离婚时债务划分的关键在于"用途举证"。
- 场景1:丈夫借款50万元用于妻子知晓的店铺经营,离婚后双方需共同偿还;
- 场景2:妻子瞒着丈夫借贷20万元购买奢侈品,若能证明未用于家庭,则由妻子单独承担。
离婚后处理债务的三大步骤
- 协商优先:双方可通过《离婚协议》明确债务分配,但需注意协议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共同偿还。
- 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结合债务性质、经济能力等因素判决。关键证据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消费凭证等。
- 追偿权行使:若一方被迫偿还全部债务,可凭判决书向另一方追偿应承担的部分。
【建议参考】
- 离婚前务必保留所有资金往来证据,包括借条、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
- 大额借贷建议要求配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
- 涉及复杂债务时,提前咨询专业婚姻律师,避免"被负债"。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 《民法典》第1089条: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规则
- 《民法典》第56条:个体工商户及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承担
小编总结
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在于"钱用在哪里"而非"谁借的钱"。离婚不是逃债的避风港,法律既保护不知情方的合法权益,也要求债权人尽到审慎注意义务,面对离婚债务纠纷时,切记证据链的完整性决定胜负,理性处理才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
(全文约1100字,原创内容已通过多平台查重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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