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既遂的处罚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既遂的处罚
1、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是结果犯,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后果严重,才构成犯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概念是什么
1、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不遵纪守法,违反规章制度,不履行应尽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机关的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工常活动。
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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