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如何量刑
1、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构成特征有哪些
1、罪体
行为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行为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客体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客体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2、罪责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而非法伪造、变造、转让的主观心理状态。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损害了国家经济制度的行为,相关情况是需要基于实际的涉案情节严重程度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如果对相关判决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处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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