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遂判刑规定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既遂判刑规定
1、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规定为:犯罪情节严重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述规定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几年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
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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