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
2、法律依据:《》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出资时间如何确定
1、采用实缴资本制时,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
2、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有上述可以得知,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有很多种,而实践中最常见的就是通过货币出资,换言之就是出钱,这也是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当然如果手中如果足够的资金,行为人也可以考虑通过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方式,甚至知识产权来出资,也在法律上也是得到承认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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