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如何量刑
1、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依据造成的后果量刑,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的区别
1、本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两者都是,都以法定的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但两者具有明显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属于单位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属于自然人犯罪。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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