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什么区别
一、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什么区别
1、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
2、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正当防卫没有身份要求;
3、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二、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哪些相同点
1、目的相同。二者都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2、前提相同。二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
3、责任相同。二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有:危险来源不同、身份要求不同、实施对象不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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