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如何追究责任
一、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如何追究责任
1、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从重处罚事由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教唆他人吸毒罪本罪与它罪的区分
1、本罪与一般教唆犯罪的界限
1、二者有本质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又侵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而后者侵犯的客体,则取决于所教唆犯罪的客体,如教唆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不同。前者是一个独立罪名,吸毒行为法律上没有规定为犯罪,而教唆他人吸毒的行为,法律上规定为独立犯罪。而后者则不是独立罪名,对于教唆犯,要按照他所教唆的罪来确定罪名,教唆犯属于。
2、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处理实践中此类案件较多,对此定性认识不一,我们认为,如果具有或者的故意,那么就是和,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仅是杀人和伤害的手段而已。如果致人死亡、伤残的,能够查明没有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心理,而对死亡和重伤仅有过失的,应构成、过失重伤罪和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数罪,应择一重罪处罚。
对于引诱他人吸毒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国家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秩序的行为,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可以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涉及到引诱多人吸毒或者他人多次吸毒的,是属于严重的情节需要从严处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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