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一、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关于子女专项附加扣除,政府设定了一个统一的额度——每名子女每月可以享受1000元的扣除额。
至于咱们的专项扣除嘛,那就有好几个方面了:首先呢,看你是否有孩子需要上幼儿园或者读书,如果是这样的话,每位孩子每年最高能扣掉12000元(也就是相当于每月1000元);如果你自己还在学习深造,无论是学历还是非学历的,那么在规定时间内,每年最多可以扣掉4800元或者3600元;再者,如果你在一年里花在看病上的钱超过了1.5万元,超出的那部分可以在每年6万元的范围内进行扣除;还有,如果你或者你的另一半正在偿还第一套房子的,那么每月最多可以扣掉1000元;最后,如果你们夫妻俩在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没有房子,只能租房住,那么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子所产生的租金支出,根据租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每月最多可以扣掉800元到1200元。
当然啦,如果你要赡养60岁以上的父母,那么每月最多可以扣掉2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后对对方子女是不是有的义务
在重新组建家庭之后,新成员并无法律上必须承担照顾另一方子女的义务,然而,父母与子女之间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情感联系却无法因为父母而被轻易切断或消除。
通常情况下,亲生父母始终有权且负有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及保护等方面的责任。
同样地,继父或继母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虐待或歧视他们的继子女。
在重组家庭中,如果孩子在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再婚的父母共同生活,那么他们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保持一致,这就意味着他们同样享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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