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写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没写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依照现行,离婚后,若有未成年子女由其中一方承担直接抚养责任,那么另一方负有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
关于具体的抚养费金额以及期限的长度,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具有管辖权的人民进行裁决。
同时,前述约定或判决应不影响子女在特定情形下,比如必要之时,向其亲身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协议或判决所规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要抚养费在哪起诉
若诉讼请求涉及权问题,应在被告居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判定问题,可由双方先行协商决定;但如未能达成共识,则须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基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发育的原则,法院通常会依据获胜条件进行判定:重点考量的因素包括双方的水平、职业属性、经济收入、年龄层、家庭环境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年龄等多方面。
倘若原被告皆在其所在地居住并且仅户籍登记地不同,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三、不要财产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确实如此。
(1)若其中一方因缺乏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照规定支付数额的抚养费用时,则另一方可通过变卖其财产来筹集子女所需的抚养费用。
当需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存在减少给付的情形时,他便有权依法减少相应的金额支付;该种情况下的"减少给付"主要描述的是,在某段时间内,某个给付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失去了劳动能力,导致其经济状况相当困难,无力按照原先商定的数额进行抚养费的支付,然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却能够承担起子女大部分的抚养费用,此时,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减少给付。
(2)倘若有一方拒绝遵守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决,另一方则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同时,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也应该积极配合执行。
但如果一方未能执行的是中所约定的应支付的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起,以原协议约定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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