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假币收缴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本罪与他罪的区别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持有,是指控制、掌握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具体来说,它既可以是行为人把伪造的货币带在身上、藏在家中或其他地方,也可以是把伪造的货币委托他人保管,处于自己支配的范围之内。不管行为人持有伪造的货币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确实掌握、控制了一定数额的伪造的货币,即符合本罪的行为特征。所谓使用,是指将伪造的货币冒充真币而予以流通的行为。一般来说,接受货币的对方并不知该货币属于伪造的货币,因此这种使用带有欺骗的性质。至于使用的具体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如有的用以购买商品,有的用之偿还债务,有的借予他人,甚至有的充当赌资等。具体使用方法不影响本罪的行为方式特征。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行为还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数额较大”,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的起点数量规定,以“总面值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作为认定标准。未达到上述起点数额的,即使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也不能认为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都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不知道而持有或使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但误收后发现为伪造的货币仍继续持有或使用的,仍可构成本罪而按本罪论处。所谓明知,既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确知,即完全知道所持有、使用的货币是伪造的,也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可能知,即对持有、使用的货币虽然不能完全肯定是伪造的,但却知道其有可能是伪造的。至于犯罪的动机则多种多样,但不能出于走私、伪造、出售、购买、运输以及金融工作人员出于购买及以假币换取真币等罪的故意,否则应构成他罪,而不是本罪。另外,明知他人持有的是伪造的货币,而代为收藏,对于他人则是本罪的故意,而对于收藏人,则由于不具有实际上的支配与控制力,因此,其故意的内容则是帮助他人窝藏赃物,构成犯罪的,应以窝藏赃物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主要犯罪构成主要是指以下内容:

(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目的,即行为人实施煽动行为,其目的在于混淆视听,蛊惑人心,煽动群众暴力拒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煽动,即煽惑、鼓动,是指以鼓动性言语或文字劝诱、引导促使他人去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煽动的方式,包括用语言、文字、图形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或者利用演说、张贴、散发、邮寄等形式,煽惑、鼓动群众以暴力方式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本罪所指群众,一般应理解为三人以上的特定的或不特定的多数人,也就是说煽动的对象至少是二人,否则不构成本罪。实践中掌握被煽动的“群众”,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机械地以人数多少衡量,应强调从被煽动人的范围和煽动行为指向对象上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煽动一两个人去暴力抗拒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被煽动的人构成本罪,而原先的煽动者不构成本罪。暴力,是指用武力或者其他强制性手段;

“抗拒”,指抵抗拒绝,即故意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违反公民的守法义务,并公然对抗并拒绝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施行。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秩序。所谓行政法规的实施,指法律、行政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法律、行政法规是我国法律渊源效力等级比较高的两个层次。法律,在本罪中仅指狭义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基本法律,是指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

(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煽动,即煽惑、鼓动,是指以鼓动性言语或文字劝诱、引导促使他人去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煽动的方式,包括用语言、文字、图形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或者利用演说、张贴、散发、邮寄等形式,煽惑、鼓动群众以暴力方式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本罪所指群众,一般应理解为三人以上的特定的或不特定的多数人,也就是说煽动的对象至少是二人,否则不构成本罪。实践中掌握被煽动的“群众”,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宜机械地以人数多少衡量,应强调从被煽动人的范围和煽动行为指向对象上进行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557214.html

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假币收缴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相关文章

以及持使用假币罪和非法持有假币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们衣食住行,因为了法律则才能更好保障我们各自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生活是离不开法律,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持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持使用假币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希望本篇文章内...

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持使用假币的构成)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很少,而导致自己没办法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多多了解一于自己息息相关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关于持使用假币罪、非法持有假币罪的罪构成有哪些,持使用假币罪与非罪的界限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持使用假币罪...

离婚实质条件主要有哪些方面(离婚实质条件主要有哪些呢)

当前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实质条件主要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问题。 离婚实质条件主要有哪些...

网贷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网贷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对象求 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尽管有些活动也采定的欺骗手段,甚至追求某非法经济利益,但其侵害对象不是也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权。因此,不构成诈骗。例如:拐卖妇女、儿童就属于侵犯人身权。 诈骗罪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产,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还应排除...

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信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规定)_重复

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为目,利卡进行诈骗活动,违反信卡管理规定,骗取数额巨大财物行为。那么如何认卡诈骗呢?信卡诈骗会判几年? 律师解答: (一)对象求 该侵害客体较为复杂,不仅侵犯了国家金融工具管理制度,特别是信卡管理制度,而且对银行及相关当事人公私财产...

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信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规定)

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为目,利卡进行诈骗活动,违反信卡管理规定,骗取数额巨大财物行为。那么如何认卡诈骗呢?信卡诈骗会判几年? 律师解答: (一)对象求 该侵害客体较为复杂,不仅侵犯了国家金融工具管理制度,特别是信卡管理制度,而且对银行及相关当事人公私财产...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年幼多少岁(夫妻之间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遗弃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人负赡养义务人拒绝赡养。情节严重,处以期徒刑”。处五年以下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本罪的罪构成特征是:犯对象必须是年老、年幼……遗弃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无能力抚养人负责任”。独立生活。”对赡养义务人拒绝赡养...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立案量刑标准及其法律责任)_重复

稿来源:人民公安报 马洪建朱茂政 案例回放 2018年初,某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人利伪造劳动合同、停薪证明、工资结算单等手续,骗取车险理赔元。接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取证。 经调查发现,2013年10月4日,金某与熊某发生交通事故,造熊某受伤。为了非法骗取保险金,李某在熊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