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怎么商量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损害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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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
1、医疗费,包括因受伤住院治疗、康复等诊疗行为产生的门诊费、住院费、检查费以及有明确医嘱的外购药物等,最终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注意保留相关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株洲地区目前的判决标准,住院期间每天60元,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3、营养费,此项通常需要有明确的医嘱或者进行司法鉴定来确定是否需要。
4、后续治疗或者康复费用,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确定相关数额或者以实际发生为准。
5、误工费,此项请求属于赔偿伤者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误工费损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时间长度,结合伤者的工资水平或者行业工资标准来进行确定。
6、护理费,护理费是受伤后,为了照顾和陪伴伤者的陪护人员产生的经济损失,通常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护理期限和护理人员的数量。
7、伤残赔偿金,此项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伤者的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系数来进行计算,且目前还存在城镇居民标准和农村居民标准之分。
8、精神抚慰金,通常情况下,该项请求对应伤残等级,在特殊情况下,不构成伤残也会支持精神抚慰金。
9、交通费,交通费以实际发生计算,也因为系客观实际会产生的费用,故法院亦会酌情进行认定。
10、残疾辅助器费用,此项存在治疗中已经尊医嘱购买的器具和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的两个部分。
上述的赔偿项目系交通事故中常见的赔偿项目,伤者在主张赔偿时,还应当根据案情的客观情况来进行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义务垫付医药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需要垫付医疗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后,全责方是有义务垫付相关费用的。交通事故结案后,依据发票和维修材料证据,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费用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未垫付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程序:
1、第一时间报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证明)。
2、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
3、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
4、准备有效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四件套手续,必须索取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即可。
5、主要责任方先行垫付两车损失费用,手续齐备后交保险公司报销。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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